自己的私家车该做保养了,正好有朋友送给他几张一家汽车快保连锁店的代金券,这让河北省石家庄市民小王挺高兴。由于车辆还在“三包”期内,为了稳妥小王提
前给购车的4S店打电话询问,结果得到的答复却是:请到汽车厂家授权的正规4S店做保养,否则车辆出现问题将不予认可。看着手中的几张代金券,小王颇为疑
惑:“不是有规定说新车不在4S店保养,也能享受‘三包’政策吗?”
2015年8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正式实施,在两年前就已开始实施的汽车“三包”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废除了多项4S店霸王条款,其中就包括车辆在质保期内不用必须在4S店维修保养。
然而,新政执行半年后的实际情况并不理想,《法制日报》记者连日来采访发现,众多4S店仍然声称“质保期内必须在厂家指定4S店保养,否则脱保”,保养新政的硬规定就这样遭遇了软执行。
国家到地方新政不断为破垄断
2013年初,国家汽车“三包”政策千呼万唤始出来,并于当年10月正式实施,汽车退换、保修有了明确规定。
按照该规定,新车享受“三包”的前提是遵守车辆使用说明,对于销售商和厂家的免责方面,该规定作出两点明确: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使用说明书中明示
禁止的车辆部分而造成车辆损坏,以及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车辆损坏。
汽车“三包”政策并未对保养修理地点进行限制,此后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产品质量处处长巫小波在解读汽车
“三包”政策时明确指出,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4S店保养未造成损坏
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强制保养超出了汽车“三包”规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过,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后,车企的强制保养规定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为进一步打破车企和4S店的这种垄
断,2014年9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鼓励
原厂配件企业、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主商标的独立售后配件,明确车主享有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汽车的权利。2015年8月,交通运输部
下发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
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随后,全国各地也相继推出地方政策,落实汽车维修保养新政。2015年11月,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会同10个厅
局联合发布《贯彻〈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明确4S店等单位不得以“三包”条款为由,限制车主自主选择维修厂家,
保障消费者的维修选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