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汽车之家
为了促进佛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促进汽车消费,并满足居民出行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将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简化购车登记手续等七个方面的措施。
其中,在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方面,通知提出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助;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车,每辆给予20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