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卡车网
近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补充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货车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结合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通知》,河北省对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措施进行进一步调整。
通知明确,对通行河北省高速公路的2类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下同)给予5%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河北省高速公路的3类货车给予5%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河北省高速公路的4类货车给予9%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河北省高速公路的5类货车通行费优惠由6%调整为17%。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