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网
有媒体1月5日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畅通二手车出口流程,加快二手车出口业务,浙江省商务厅等13部门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2019年4月,中国正式在全国10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试点工作。据了解到,2019年,浙江台州列入国家首批二手车出口10个试点地区。2020年,浙江宁波和浙江义乌又列入国家第二批二手车出口20个试点地区。目前,浙江省试点地区数量居全国首位。上述背景下,浙江13部门近日出台支持二手车出口试点政策。
浙江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二手车出口处于试点起步阶段,二手车与国内汽车流通管理体系在衔接上还存在不少堵点。同时,二手车出口涉及出口基地、质量把关、境外服务网络建设等重要环节,迫切需要完善配套政策,系统推进试点。
《通知》显示,其包含“积极推动二手车出口”、“扩大二手车出口类型”、“支持老旧汽车出口享受淘汰政策”、“支持试点地区创新开展试点工作”、“严把出口二手车的质量关”、“营造便利的出口环境”六方面内容。
《通知》显示,浙江进一步扩大二手车出口类型,允许二手车出口企业参与公共服务领域特种车(如公交车、垃圾运输车等)转让、竞标等处置。二手车出口企业获得车辆后,应申请转移登记,交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并交验机动车,获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车号牌后,在60日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同时,浙江支持老旧汽车出口享受淘汰政策:将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并出口老旧汽车纳入地方政府出台的老旧汽车淘汰政策支持范围,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上述机动车未能出口的,进入报废拆解程序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解读,《通知》还狠抓出口质量管控问题,要求试点地区严格落实国家二手车检测标准和规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报告,严禁不合格或被盗抢车辆、拼装车辆出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