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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20801
发布时间:2022-08-01 16:28:07    浏览量:13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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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l  关于公布第44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l  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通知

 

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728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728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更好适应新形势下道路运输安全、绿色发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起草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831日。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车辆技术条件、车辆使用管理(包括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  维护与修理、第三节检验检测、第四节年度审验及转籍变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八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提升车辆本质安全水平,促进行业节能减排,2016年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该《规定》发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提升车辆本质安全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等改革部署的深入推进,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异地检测、网上年审等利企便民举措落地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要求,现行《规定》有关条款内容已不适应行业发展实际需求,亟需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优化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规定》意见稿,按照“事前准入把关、事中使用管理、事后监督检查”三个层次,对现行《规定》整体框架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完善“三检合一”检测数据共享及网上年审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部署,增加了“三检合一”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联网共享共用要求及相应法律责任要求;增加了道路运输车辆网上办理年审要求。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统一调整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将“综合性能检测”调整为“检验检测”。调整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周期及频次,与公安部门年检周期和频次保持一致。明确货车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异地检测。明确网上年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和部门“三定”职责,进一步明确道路运输车辆营运安全相关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强制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规定、《节约能源法》关于加强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辆燃料消耗检测和监督管理规定、《道路运输条例》关于车辆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要求,以及交通运输部“三定”职责“拟定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增加了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应当符合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技术标准及实车核查要求,在用车辆转籍过户实车核查要求,以及车辆报废退出要求,切实保障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

 

三是围绕提升利企便民服务水平,优化调整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综合考虑政策衔接、安全管控、行业稳定、标准修订等情况,对在用客车类型等级年度复核要求进行了优化调整。细化车辆维护作业项目要求,对二级维护实施分类管理,推动落实企业车辆维护主体责任,减轻运输经营者负担。

 

四是发挥信息化手段作用,优化车辆档案管理要求。结合道路运输车辆实车核查和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车辆技术档案、管理档案、检测档案等的相关内容。细化依托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档案管理要求。

 

五是规范调整表述,强化法规制度衔接。将“高速公路客运”调整为“一类和二类客运班线、包车客运”,与《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保持一致。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52号),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调整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其他相关条款内容作了文字编辑修改。

 

关于公布第44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2022728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72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第44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178.12018)实施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第44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现予以发布。

 

同时,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对于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不符合JT/T230-2021标准要求的460个车型、不符合达标车型技术审查关于样车管理规定的1个车型,予以公告撤销。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44批)》的达标车型共4760款。其中,客车达标车型94款;乘用车达标车型(多用途乘用车)5款;载货汽车达标车型3198款;牵引车辆达标车型360款;挂车达标车型1063款。

 

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通知

2022728日  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728日,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通知”。

 

《“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现状与趋势,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三、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依法治理能力,五、打造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六、强化车辆本质安全和运行安全,七、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素质,八、完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和救援急救机制,九、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科技创新应用,十、保障措施。共十个方面。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人、车、路等道路交通要素仍将持续快速增长。预计到2025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公路通车里程将超过4.6亿辆、5.5亿人和550万公里。同时,交通要素增长重心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城镇转移,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带来的农村交通出行变化,老龄化社会引发的老年人安全出行问题,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共享出行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涌现带来的交通流量、出行方式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交通出行的向往和追求等,都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社会大局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多部门协同共治的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正在逐步提升,新技术新发展不断赋能交通管理领域,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提供了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整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地区和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农村交通安全问题凸显。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交通违法行为仍较为普遍,货车和低速电动车等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问题依然存在,道路通行条件总体不平衡,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水平有待提升,道路交通相关行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企业重效益轻安全问题长期存在。涉及交通安全的一些深层次、根源性问题尚未化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新变化、新业态带来的新风险不断涌现,传统问题和新型矛盾交织叠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诸多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总体来说,“十四五”期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将处于爬坡过坎、突破瓶颈的关键时期。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减少事故、保护生命,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切实提高现代交通治理能力和道路交通整体安全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解决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层次、根源性、瓶颈性突出问题,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量,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规划目标:

 

道路交通现代治理迈上新台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合力进一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现代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道路交通治理能力达到新水平。法治思维、系统观念不断融入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充分应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风险防控、执法管控与应急救援等能力明显提升。

 

道路交通本质安全实现新提升。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更加规范完善,道路通行环境更友好、更安全。机动车产品安全技术标准更加严格,生产一致性、主被动安全性明显提高,智能辅助安全保障技术广泛应用。

 

道路交通文明意识得到新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规则意识显著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与我国机动化程度相匹配的全社会“汽车文明”基本形成。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取得新成效。在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和公路运输量大幅增长的环境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压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