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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汽车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17-05-02 13:57:32    浏览量:2167次    

                                           2017年4月政策信息跟踪 

编制:全国乘联会政策研究室 

各位乘联会朋友: 
《月度政策跟踪》是全国乘联会政策研究室各位同仁的共同的劳动成果。虽然目前仍存在政策研究的超前度差、深度不足等问题。但我们希望首先给大家一个较完整的乘用车行业政策变化的全景图,而且希望成为一个半成品的资源,让大家在此基础上升华,更好的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协同发展。 

希望有志之士加入政策研究的阵营,共同提高! 
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改善建议! 

全国乘联会政策研究室 

声明: 
各项政策文件均选自官方网站或公开媒体,仅供参考。相关评论均属点评人个人观点,虽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全国乘联会政策研究室力争做的更好。 



                                               目 录 

【政策综述】
1、近期政策环境变化回顾
【行业管理】
关于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令
发布单位:商务部
关于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新能源-国家政策】
关于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关于发布《锂离子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关于拟恢复6家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的公示
【新能源-地方政策】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度福州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
关于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平台正式启用的通知
【产品管理】
关于公布第38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公告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4批)》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符合性情况名单(第五批)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有使用】
关于发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的令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征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关于印发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宏观经济】
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发布单位:国务院
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
关于做好2017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
关于印发《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发布单位:国务院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
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部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
【地方政策】
【政策动态】
【乘联会工作】

一、常规工作
1、关于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的分析及建议
2、2017年3月汽车市场分析报告
二、专项资料
1、2017年3月乘联会产销数据-研究版
2、乘联会汽车召回数据库(20170427)
3、乘联会综合数据库-17-4-28
4、二手车市场分析数据汇总-20170427
5、全球汽车销量数据库(20170428)
6、上海上牌数量数据汇总-20170428
7、新能源车企目录-发改委(20170427)
8、2017年度北京市纯电动客车备案信息-北京经信委(20170425)
三、专项分析
1、17年第3批新能源车目录分析
2、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不是不要品牌
3、17年1-3月汽车增加值17%,新能源汽车2.4万降33%
4、楼市疯狂与汽车消费负增长
5、新能源车免车购税第10批目录分析

【政策综述】

1、近期政策环境变化回顾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7年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7.6%,比1-2月份加快1.3个百分点。从环比看,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83%。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8%。分行业看,3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3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汽车制造业增长12.3%。分产品看,3月份,596种产品中有430种产品同比增长。其中,汽车269.5万辆,增长4.8%;轿车105.7万辆,下降4.8%。1-3月,汽车生产732.6万辆,同比增长9.0%。其中轿车生产294.2万辆,同比增长2.0%。

      另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3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3015辆和31120辆,同比分别增长30.9%和35.6%。1-3月,新能源汽车生产58317辆,销售55929辆,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7和4.7%。

      2017年3月下旬至2017年4月下旬,与汽车产业发展相关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有:(1)2017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汽车生产企业应重点关注“(二十三)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二十四)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相关内容。(2)2017年3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其中重点任务(三)应用促进行动“积极发展工业云服务”中提出,支持钢铁、汽车、轻工等制造业重点领域行业协会与专业机构、骨干云计算企业合作建设行业云平台,促进各类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丰富专业云服务内容,推进云计算在制造业细分行业的应用,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对此,汽车生产企业应予重点关注。(3)2017年4月5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其中,“四、规划任务(一)全面推进各类环保标准制修订2、污染物排放标准(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提出,制订发布国家第六阶段汽车排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实施。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制修订三轮汽车、新能源汽车、摩托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排放标准。加强船舶港口大气污染控制,制订发布船舶发动机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国际机动车排放技术法规协调工作,跟踪和参与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方面的国际技术法规的制订。对此,汽车生产企业应予重点关注。同时,还应关注附表1中的汽车相关标准的修订项目。

      2017年3月下旬至2017年4月下旬,新出台的国家汽车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2017年4月5日,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出台新《办法》是加快推进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新《办法》在多个方面实现了重要突破,汽车市场发展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2017年4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156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737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700万元,建设期利息3619万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予关注。项目建设成达产后形成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产能,将扩大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规模。(3)2017年4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三部委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年4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宣贯电视电话会议,部长苗圩就规划贯彻实施作讲话。苗圩指出,《规划》提出了汽车产业未来十年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核心要义是做大做强中国品牌汽车,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规划》的总目标就是建设汽车强国,六个细分目标包括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全产业链实现安全可控、中国汽车品牌全面发展、新型产业生态基本形成、国际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围绕《规划》目标,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发展动力,二是强化基础能力、贯通产业链条体系,三是突破重点领域、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四是加速跨界融合、构建新型产业生态,五是提升质量品牌、打造国际领军企业,六是深化开放合作、提高国际发展能力。因此,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规划》给予全面重点关注,并深入研究制定本企业发展规划。

2、未来政策预期及努力方向

      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会议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以下减税举措:一是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二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四是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五是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六是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会议要求,有关方面要尽快把上述减税措施落实到位,需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要抓紧备案,并论证推出进一步减费措施。因此,汽车生产企业应关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与汽车产业相关的政策。

      另外,2017年4月25日,三部委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第四部分确定了六项保障措施。其中第二项“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提出,依托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汽车产业联合基金等资金渠道,支持创新中心建设等8大工程实施。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以创新和绿色节能为导向,鼓励行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落实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收政策。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各自优势,加大对汽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汽车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因此,下一步,应密切关注后续具体政策的出台。

【行业管理】

关于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令
发布单位:商务部
关于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新能源-国家政策】

关于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关于发布《锂离子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关于拟恢复6家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的公示

【新能源-地方政策】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度福州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
关于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平台正式启用的通知

【产品管理】

关于公布第38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公告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公布第38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公告
公告2017第11号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规定,现将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程序的第38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予以公布。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38批)
      交通运输部
      2017年4月7日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4批)》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4批)》的公告
公告2017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4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3批)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4月1日

关于发布《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符合性情况名单(第五批)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符合性情况名单(第五批)的公告
公告2017年第18号
      按照《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规定,现将载客车辆(M1类)车型的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符合性情况名单(第五批)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4月19日

【保有使用】

关于发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的令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征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关于征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意见的通知
各省级协会、相关单位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初稿已修订完成,此规范与行业内企业息息相关,对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拆解能力以及生产设备、设施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初稿发给你们,望各省级协会、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协会汽车部,协会汇总后上报商务主管部门。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2017年4月7日

关于印发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宏观经济】

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发布单位:国务院
                                                  
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
关于做好2017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
                                                 
关于印发《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发布单位:国务院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部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环科技[2017]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标准是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是支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积极作用,在充分总结“十二五”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基础上,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环境保护部
                                                     2017年4月5日

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 

                                                                                 
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发改振兴〔2017〕671号
      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国家开发银行有关分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发改振兴规〔2016〕196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管理办法》(发改办振兴〔2016〕237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统筹研究,确定辽宁中部(沈阳-鞍山-抚顺)、吉林中部(长春-吉林-松原)、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河北唐山、山西长治、山东淄博、安徽铜陵、湖北黄石、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娄底)、重庆环都市区、四川自贡、宁夏东北部(石嘴山-宁东)等12个城市(经济区)为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省级层面推进机制,加强对本省(区、市)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包括多个毗邻城市的示范区,相关省(区、市)有关部门要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省级层面领导、协调和推进机制,并指导城市间建立定期会商和协调沟通机制,协同推进示范区建设。示范区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要将示范区建设作为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的重大工作来抓,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加快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建设的新机制、新方法。
    二、明确重点任务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抓紧对示范区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抄报五部门。要按照《意见》和《办法》的要求,结合建设方案,指导各示范区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加快建立创新驱动的产业转型升级内生动力机制,形成以园区为核心载体的平台支撑体系,构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示范区建设方案和“建议重点探索的示范领域”(见附件),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分阶段重点建设任务,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各具特色的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和模式。
    三、形成政策合力
    五部门将按照《意见》,在产业政策、创新政策、投资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方面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可操作、有特色的配套措施,并优先安排在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实施各类改革创新试点。要指导示范区所在城市按照建设方案,加快落实支持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力争率先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取得突破。
    四、建立年度评估制度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总结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每年年底,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形成推进示范区建设总结报告,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五部门将组织对示范区建设进展和效果进行年度评估,并建立健全评估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和动态调整、有进有出的示范区管理体系。对改革创新举措实、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示范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对其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在全国宣传推广;对连续三年进展缓慢、工作不到位的示范区,取消资格,不再享受相应政策。
    附件: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已初步取得的经验和下一步建议重点探索的示范领域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 土 资 源 部
国家开发银行 
2017年4月13日

【地方政策】

关于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发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的令
关于做好《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贯彻实施的通知

【政策动态】

附件:关于发布《旅客联运术语》等27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的公告
附件: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 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附件:关于推荐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指引(试行)》的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的若干意见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宣贯电视电话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