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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就《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等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31 14:42:20    浏览量:2222次    
    来源:中国经济网

    据工信部网站7月28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其中,在《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指标要求上,为保障2025年我国轻商油耗总体降低15%的目标,同时兼顾企业平均管理方式引入带来的灵活性机制,最终明确:单车限值将在三阶段的基础上,降低10%作为四阶段的单车限值要求;企业平均以传统燃油车油耗至少降低15%,结合一定的新能源比例,提出在三阶段的基础上,2026年总体降低21.8%、2030年总体降低37%的目标要求。

    据工信部介绍,自2008年起,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了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标准研究工作。截止目前,已制定完成了GB/T 19233《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 2099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等标准,初步建立起轻型商用车节能标准体系。其中,第一、二、三阶段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分别于2009年、2011年、2020年全面实施,在降低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先进技能技术的引进、应用和发展,显著提升了轻型商用车的燃油经济性,降低汽车碳排放。

    总体规划方面,2017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乘用车降到4.0升/百公里、商用车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22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到2030年,商用车新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20%以上”。

    征求意见稿指出,为实现《规划》目标、落实《方案》要求,一方面需要考虑国外标准后续加严幅度,另一方面也要研究引入反映总体能耗水平的管理指标。标准研究组将我国和欧盟、美国、日本的法规加严力度进行梳理。考虑国内外车型差异及油耗水平差距,明确下一阶段轻型商用车油耗目标应主要对标欧洲法规力度,通过综合预判认为:我国轻型商用车第三阶段油耗与2025年国外先进水平差距在15%左右,第四阶段油耗限值标准制定时应以此油耗降幅为目标,研判各类车型的油耗要求。同时,结合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20%的要求,研究通过企业平均的管理方式,实现行业能耗的总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