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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要闻回顾·行业政策-20181119
发布时间:2018-11-20 15:48:55    浏览量:2945次    

(20181112-1118)

l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使用5905-5925MHz频段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l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的通知

l        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14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

l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异地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l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轻型车车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2018111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使用5905-5925MHz频段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20181113日  来源:工信部

11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关于印发《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使用5905-5925MHz频段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通知称,现将《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使用5905-5925MHz频段管理规定(暂行)》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无线电管理局)。

 

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频率使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规划5905-5925MHz频段作为基于LTE-V2X技术的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的工作频段。

 

二、在5905-5925MHz频段设置、使用路边无线电设备,建设运营车联网智能交通系统的,原则上应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5905-5925MHz频率使用许可。

 

三、在5905-5925MHz频段设置、使用车载和便携无线电设备参照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终端管理,无需取得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

 

四、生产或者进口在我国境内销售、使用的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无线电发射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并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五、自202211日起,原则上不再受理和审批5905-5925MHz频段内卫星地球站(测控站除外)新的设置、使用许可申请。偏远地区确有需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设置、使用。

 

六、在5905-5925MHz频段设置、使用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无线电设备,不得对同频或相邻频段内依法开展的卫星固定、无线电定位、固定等无线电业务的现有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七、为保护现有合法无线电台(站)和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无线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在5905-5925MHz频段设置、使用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路边无线电设备,原则上应分别距已合法使用的雷达站7km和卫星地球站2km以上。确需在上述范围内部署的,应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并批准后方可设置、使用。

 

八、在5905-5925MHz频段设置、使用路边无线电设备前,应做好电磁环境测试和干扰防护工作,最大限度减小无线电干扰和消除无线电干扰隐患。

 

九、在5905-5925MHz频段设置、使用车载无线电设备和便携无线电设备原则上不应提出干扰保护要求;遇有外部有害干扰时,可向干扰发生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提请帮助。 

 

十、本规定自201812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114日  来源:工信部

11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称,为加快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落实《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我部制定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组织(以下统称推荐单位)积极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申报,并做好推荐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210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1226日。

 

附件《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揭榜任务和预期目标(包括智能产品、核心基础、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支撑体系共四种类型17项具体任务)、步骤安排、工作要求等共四个方面。其中,揭榜任务和预期目标中的智能产品第1项任务就是“智能网联汽车”。具体如下:

 

揭榜任务:包括研发自动驾驶芯片、车辆智能算法、自动驾驶系统、车载通信系统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打造以车辆智能化计算平台为核心,集软件、硬件、算法、网联通信、信息安全一体化的车辆智能化平台。

 

预期目标:到2020年,突破自动驾驶智能芯片、车辆智能算法、自动驾驶、车载通信等关键技术,实现智能网联汽车达到有条件自动驾驶等级水平,自动驾驶智能芯片图像处理、信息融合、智能控制等计算能力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车载V2X系统通信能力及其能效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满足车辆有条件自动驾驶等级下智能感知、自主决策、协同控制以及智能信息交换共享等计算和通信技术要求,完成安全、可靠的车辆智能化平台技术与功能验证及应用示范,形成平台相关标准,支撑高度自动驾驶(HA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14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告

20181115日  来源:工信部

11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14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

 

公示称,根据《公告》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14批)的车辆新产品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181115日至20181121日。

 

申报本批《公告》新产品的汽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共计516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436户、摩托车生产企业80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1531个,其中汽车产品1312个、摩托车产品219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60户企业的134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55户企业107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9户企业17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5户企业10个型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异地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115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1115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异地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物流降本增效,部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 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异地检测工作方案》,现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 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异地检测工作方案》提出,切实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依托互联网技术,到2018年底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范围异地检测。通过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全国联网,构建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统一规范、便民利民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服务体系,实行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实现普通货车全国异地检测,节省检验检测时间,减轻企业负担,增强货运从业人员获得感。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轻型车车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1116日)

20181116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1116日,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网站发布《国六轻型车车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20181116日)》。

 

截至20181115日,共有45家企业660个车型(1068个信息公开编号)386671辆车进行了国六环保信息公开。其中,国内生产企业34家、463个车型、334133辆,国外生产企业11家、197个车型、52538辆;轻型汽油车企业45家、624个车型、382996辆,轻型混合动力车企业15家、36个车型、3675辆。公开车型均为国六b(除1款进口车型为国六a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