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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要闻回顾·行业政策-20181224
发布时间:2018-12-24 16:39:07    浏览量:4899次    

(20181217-1223)

l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的令

l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的公告

l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同时开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l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轻型车车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201812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的令

20181218日  来源:发改委

12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22号令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9110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汽车产业发展新形势,深化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规定》共九章四十八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加强汽车产业投资方向引导,优化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能布局,明确产业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二是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明确禁止建设的燃油汽车投资项目范围,严格新增燃油汽车产能投资项目的准入条件。三是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条件,明确对投资主体、技术水平、项目所在区域的要求。四是加强关键零部件等投资项目管理,明确发动机、车用动力电池、燃料电池、车身总成、专用汽车和挂车等投资项目的条件。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违规项目查处和问责。六是完善产能监测与预警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提升对汽车投资项目管理服务能力。

 

《规定》作为新时期我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深化投资改革,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重要契机,全面取消实施多年的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全部转为地方备案管理,推动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二是突出政策导向,作为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企业顺应产业发展大势,围绕优化产能布局、突破核心技术、开展战略合作,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夯实监管责任,坚持谁投资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在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同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部门防范盲目建设、引导产业有序发展的责任。四是实现全面覆盖,政策规定对燃油汽车、纯电动汽车、智能汽车等产品种类,投资导向、建设条件、监督管理等相关领域,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环节,实现全覆盖、无死角。五是方便操作实施,尽量使用可量化可检查的指标明确各类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尽可能避免定性描述,为文件发布后贯彻执行创造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的公告

20181218日  来源:工信部

12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此次共有273款新能源车型入选。入选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乘用车共有86款,其中包括62款纯电动乘用车和24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另外,此次被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共有198款车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同时开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219日  来源: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12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印发“关于同时开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按照《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及《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承担《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组织申报、宣贯培训及具体技术审查、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三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申报工作的有关安排予以通知。包括:企业材料申报和车型申报。要求于201914日前完成车型申报工作。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轻型车车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20181221日)

20181221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1221日,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网站发布《国六轻型车车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20181221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实施国家《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GB18352.6-2016),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要求,自20184月起,有关企业开始在我中心平台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

 

截至20181220日,共有55家企业866个车型(1441个信息公开编号)711132辆车进行了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28个车型、80769辆车。其中,国内生产企业42家、635个车型、598609辆,国外生产企业13家、231个车型、112523辆;轻型汽油车企业54家、817个车型、698525辆,轻型混合动力车企业19家、49个车型、12607辆。公开车型均为国六b(除1款进口车型为国六a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