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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30213
发布时间:2023-02-13 16:23:34    浏览量:48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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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0批)公示

l  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的函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0批)公示

202327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7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公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0批)公示》。

 

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178.1-2018)实施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0批公示)》的达标车型共3340款。其中,客车达标车型73款,乘用车达标车型16款,载货汽车达标车型2260款,牵引车辆达标车型277款,挂车达标车型714款。

 

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的函

202328日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28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公布“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通用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49日。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回收利用原则、基本要求、回收要求、综合利用要求共七章,以及附录A(规范性)再生材料的使用比例计算方法。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过程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基本要求、回收要求和综合利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镍氢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其他类型电池可参照执行。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加速提升,带动动力电池装车量持续增长,预计2022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688 万辆,同比增长93%,市场占有率有望超过25%。由于新能源乘用车寿命一般在5-8 年左右,未来动力电池将面临较大退役规模,预计到2030 年,我国的动力电池退役水平预期将为237.3 万吨,9 年间CAGR 约为28.3%。保守估计下,2030 年我国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总规模将达1000 亿元以上。

 

新能源车动力电池退役后,一般仍有70%80%的剩余容量,如果直接报废回收,就会存在很大的资源浪费,通过对退役动力电池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产品,降级用于储能、通信基站备电、低速电动车等场景,可以实现余能最大化利用。此外,通过对废弃动力电池进行拆解利用,提取其中高价值的镍、钴、锂等战略金属资源进行循环再利用,能够减轻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压力、规避上游原材料稀缺和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电池生产成本,创造较高的回收收益,同时还能避免环境污染。

 

目前虽然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已经初具规模,但仍面临回收成本高、利用率低、行业技术规范不完善等瓶颈。例如,梯次利用仍存在效率偏低,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等技术不成熟的问题。此外,尽管废旧电池再生利用行业已有一定规模,但行业还存在锂金属回收率不高、多种电池回收处理兼容性不强等问题。

 

目前,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已发布10 余项,但是缺乏系统性梳理,本标准的制定有利于给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管理及技术规范通用要求,统一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相关术语,有助于产业中相关主体的交流与合作,提升资源综合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以及再生利用产品的质量,保护环境和保障人体健康安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特别是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资源化、高值化、绿色化发展。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指导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助力。